# 马来西亚法定财务报表整套文件包含什么

> 法定文件包是 Companies Act 2016 四个不同条文下的五份独立文件，各有各的签署规则——不是一件叫做「财务报表」的东西。

- Category: accounting
- Language: zh
- Status: published
- Updated: 2026-07-20
- Canonical: https://negaraku.md/zh/accounting/financial-statement-pack

---

去问一名马来西亚董事每年送去 SSM 的是什么，答案通常是「账目」。再问那份账目上的四个
签名里哪一个是他的，答案就含糊起来了。

这个文件包是五份文件，坐落在 Companies Act 2016 的四个不同条文之下，有四套不同的签署
规则。其中两份住在同一条文的相邻分条里，而且不断被人搞混。同行的指南把整件事当成一坨
叫「财务报表」的东西，而那正是董事最后签下一份自己没读过的法定宣誓书的原因。

## 五份文件

| 文件 | 条文 | 谁签署 |
| --- | --- | --- |
| 财务报表 | s.244、s.248、s.249、s.250 | 依 s.251(1)(a) 由董事会批准 |
| 董事声明 | s.251(2)–(3) | 至少两名董事，或独任董事 |
| 法定宣誓书 | s.251(1)(b) | 一名董事，或主要负责财务管理的人 |
| 董事报告 | s.252，内容见 s.253 | 至少两名董事，或独任董事，代表董事签署 |
| 审计师报告 | s.266 | 审计师 |

以下全部内容，就是把那张表讲清楚。

## 1. 财务报表

第 248(1) 条把编制财务报表的义务放在**每一家公司的董事**身上——注册成立后十八个月内，
其后则在每一个财政年结后六个月内。

第 244(1) 条适用核准会计准则，也就是马来西亚会计准则理事会所颁布的 MFRS 或 MPERS。
第 249(1) 条要求就财务状况呈现真实公允的观点。第 250 条在公司是控股公司时引入合并。

罚则系于个人：任何违反 s.248 的董事，一经定罪可处最高 **RM500,000** 罚款或最高一年
监禁，或两者兼施。那不是一笔行政柜台规费——那是董事个人身上的刑事风险。

第 251(1)(a) 条要求财务报表须获**董事会批准**。这是一项董事会行为，须录入会议记录，
而且它是文件包中其余一切的触发点。

## 2. 董事声明

这是最常被叫做「董事的声明」的那份文件，而它不是董事报告。

第 251(2) 条要求董事**按董事会决议**作出一份声明，说明财务报表——以及在适用时的合并
财务报表——在他们看来是否依适用会计准则编制，以就公司与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呈现
真实公允的观点。

第 251(3) 条订下签署方式：**至少两名董事**，或在独任董事的情况下，由该董事签署。它
必须附于财务报表，以便依 s.257 传阅。

## 3. 法定宣誓书

不同的分条，不同的签署人，不同的法律性质。

第 251(1)(b) 条要求财务报表须**附有一份法定宣誓书**，由一名董事作出——或在该董事并非
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时，**由主要负责的那个人**作出——陈述其对财务报表以及在适用时对
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正确的意见。

从那段文字里掉出两个实务要点，而两个都被广泛忽略。

**是一个人，不是两个人。**两个签名的规则属于 s.251(2)–(3)。宣誓书只有一名宣誓人。

**他根本不必是董事。**当该董事并非主要负责财务管理的那个人时，Act 把宣誓书指向那个
主要负责的人——在多数公司里，就是财务经理或会计。这不是董事职责的下放；这是承认：
知道数字对不对的那个人，才应该是为它宣誓的那个人。

第 251(4) 条承载整条条文的制裁：就任何已传阅、公布或发出的财务报表，违反本条的公司
**及每一名高级职员**即属犯罪，可处最高 **RM500,000** 罚款或最高一年监禁，或两者兼施。

## 4. 董事报告

第 252(1) 条：董事须**为每一个财政年度**编制一份报告，附于依 s.248 编制的财务报表。

第 252(2) 条：须获董事会批准，并由至少两名董事代表董事签署，或在只有一名董事时由该
董事签署。

第 252(3) 条是那个被埋伏的条款。依 s.340 提呈股东常年大会、依 s.257 寄送给成员，或由
公司以其他方式传阅、公布或发出的董事报告的**每一份副本**，**均须列明代表董事签署该
报告者的姓名**。一个没有印上姓名的扫描签名并不满足它。

内容是订明的，不是自由发挥的。第 253(1) 条要求：

- 在该财政年度期间，**以及**在自财政年度结束至报告日期这段期间，曾任董事的每一个人的
  姓名；
- 公司在该财政年度期间的主要业务活动，包括其子公司的；以及
- **Fifth Schedule**（第五附表）所载的事项。

第 253(2) 条把这项指涉延伸至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事业。第 253(3) 条允许——但不
要求——一份如 Fifth Schedule Part II 所载的**业务回顾**。

罚则是分开的。未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以确保遵守 s.252(1) 的董事，面对最高 **RM500,000**
或一年监禁。违反 s.252(2)——批准与签署规则——则对公司及每一名高级职员处以较低的
最高 **RM20,000** 罚款。

## 5. 审计师报告

第 266(1) 条：每一名审计师均须就财务报表**以及公司与该等财务报表有关的会计及其他
记录**，向成员作出报告，并在有合并财务报表时就其作出报告。

报告送去哪里，取决于公司类型。公众公司提呈股东常年大会。私人公司则传阅给成员，或
提呈成员会议。

第 266(2) 条固定了内容。审计师须说明财务报表在其看来是否已妥善编制，以就 s.249 所
要求的事项呈现真实公允的观点，是否符合本 Act，以及是否符合适用的核准会计准则——但
依 Financial Reporting Act 1997 s.26D 为主管当局编制的财务报表除外，那些须遵循该等
当局的规格。

## 获审计豁免的文件包

审计豁免从五份里拿走一份。它没有拿走别的任何东西。

Practice Directive 10/2024 讲得很明白。第 15 段要求获豁免的公司**连同所需的证明书、
依第 258 与 259 条**提交其未经审计财务报表。第 16 段要求该等报表符合 s.244(1) 下的
核准会计准则。第 17 段要求它们**连同董事报告、董事声明、法定宣誓书以及任何其他**须
提交的**报告**一并提交，包括第 251 与 252 条下的提交事项。

第 18 段加上第五项：一份载明 Appendix 1 所列事项的**审计豁免证明书**——即成员并未
就该年度要求审计，董事确认其就会计记录与财务报表编制所负的责任，以及该等报表是依
MASB 所颁布的适用核准准则编制。第 19 段要求它由一名董事签署，而在该董事并非主要负责
财务管理时，还须列明负责者的姓名——与法定宣誓书是同一套分工。

所以一家获豁免的私人公司要汇整四份法定文件加一份证明书，省下一笔审计费。它省不掉
账目的编制。

## SSM 拿这个文件包做什么

在 MBRS 2.0 下，这些并不是附件。每一份都是 XBRL 实例文件中一个被标记的结构，在 SSM
分类标准中各有其概念：董事报告 **24 个概念**，董事声明 **29 个**，致成员的审计师报告
**22 个**，董事业务回顾 **11 个**。

其实务后果是：一份写成散文、从未映射到 s.253 与 Fifth Schedule 各标题的董事报告，
会在呈报时变成一个标记问题。从一开始就按法定结构来草拟，可以把那份工作完全消除。

## 常见错误

- **把董事声明与法定宣誓书搞混。**两份文件，s.251 的两个分条，两套不同的签署规则。
- **让两名董事去签法定宣誓书，**因为以为两名董事的规则也适用。那条规则属于 s.251(3)，
  不是 s.251(1)(b)。
- **在财务经理才是主要负责财务管理的人时，却由董事去宣誓。**Act 指向的是那个人。
- **在董事报告上漏掉签署人印上的姓名。**第 252(3) 条要求每一份传阅副本都列明它。
- **把董事报告当成叙述文。**第 253 条与 Fifth Schedule 订明了它的内容；Part II 下的
  业务回顾才是可选的部分。
- **只列出年结时在任的董事。**第 253(1)(a) 条还要求列出在年结与报告日期之间任职的人。
- **以为审计豁免会把文件包缩减成一份账目。**PD 10/2024 第 17 段保留了四份文件，
  第 18 段又加上第五份。
- **把 RM50,000 的提交罚款当成风险的全部。**第 248(3)、251(4) 与 252(4) 条各自都带着
  最高 RM500,000 与一年监禁。

## 下一步

拿出你上一份签署好的文件包，对照本页检查三件事：法定宣誓书是不是由对的人作出的、
董事报告有没有列明签署人姓名，以及所列董事是否包含在年结与报告日期之间来去的人。
这三项是最常出现的，而三项都可以在草拟阶段免费修好。

然后从你的财政年结往回推到传阅日期，因为依 s.259(1)(a)，提交的时钟要到传阅发生之后
才开始走。

## Sources

- Companies Act 2016 (Act 777), updated text as at 1 August 2022 — 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Legal_Framework/Document/Companies%20Act%202016_Akta%20777_BI%20(1.8.2022).pdf (SSM)
- Practice Directive No. 10/2024 — Qualifying Criteria for Audit Exemption for Certain Private Companies in Malaysia — 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Legal_Framework/Document/PD10-2024-Qualifying-Criteria-for-Audit-Exemption-for-Certain-Categories-of-Private-Companies.pdf (SSM)
- MBRS 2.0 SSM Taxonomy 2022 (SSMxT_2022) Architecture Document — 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Register_Business_Company_LLP/Company/document/SSMxT2022_Architecture_Document.pdf (SSM)
- Malaysian Business Reporting System (MBRS) —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, version 2.4 — 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Register_Business_Company_LLP/Company/document/FAQs_Malaysian_Business_Reporting_System_MBRS.pdf (SSM)

---
Source of truth: https://github.com/negaraku-md/NegaraKu.md
License: CC BY-SA 4.0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