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马来西亚公司的财务报告期限

> 把马来西亚公司的每一项法定财务报告期限收进一张表，连同多数指南只讲了一半的「先传阅、后提交」复合时钟。

- Category: accounting
- Language: zh
- Status: published
- Updated: 2026-07-20
- Canonical: https://negaraku.md/zh/accounting/financial-reporting-deadlin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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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问多数马来西亚的资料来源财务报表几时到期，你会得到两种答案之一：年结后六个月，
或年结后七个月。两个都是半个答案，而被略去的那一半，正是造成逾期呈报的那一半。

Companies Act 2016 订下的是**两个接力跑的时钟**。第 258(1)(a) 条给私人公司自财政年结
起六个月，把财务报表与报告**传阅**给其成员。第 259(1)(a) 条接着给出自**该传阅日期**
起三十天，向注册官**提交**。

是自传阅起三十天。不是自六个月那一点起三十天。

其实务后果与直觉相反。在第四个月传阅并不会替你多买两个月来提交——它是让你的提交
时钟提早两个月开始走。要够到大约七个月这个外缘，唯一的办法是在最后允许的那一天传阅，
而那恰恰是一旦审计或标记作业延误就毫无余地的做法。

## 每一项法定报告期限

| 义务 | 时钟 | 起算自 | 条文 | 主管机关 |
| --- | --- | --- | --- | --- |
| 编制首份财务报表 | 18 个月 | 注册成立日期 | s.248(1)(a) CA 2016 | SSM |
| 编制财务报表，其后每一年 | 6 个月 | 财政年结 | s.248(1)(b) CA 2016 | SSM |
| 把一笔交易入账于会计记录 | 60 天 | 交易的完成 | s.245(2) CA 2016 | SSM |
| 传阅财务报表——私人公司 | 6 个月 | 财政年结 | s.258(1)(a) CA 2016 | SSM |
| 传阅财务报表——公众公司 | 至少提前 21 天 | 股东常年大会日期 | s.258(1)(b) CA 2016 | SSM |
| 召开股东常年大会——仅公众公司 | 6 个月**与**15 个月 | 财政年结，以及上一次股东常年大会 | s.340(1)(a) CA 2016 | SSM |
| 提交财务报表——私人公司 | 30 天 | **传阅日期** | s.259(1)(a) CA 2016 | SSM |
| 提交财务报表——公众公司 | 30 天 | 股东常年大会 | s.259(1)(b) CA 2016 | SSM |
| 提交 EPC 证明书以代替 | 30 天 | 传阅日期 | s.260(1) CA 2016 | SSM |
| 提交常年申报表 | 30 天 | 注册成立周年日 | s.68 CA 2016 | SSM |
| 保存会计记录 | 7 年 | 交易的完成 | s.245(3) CA 2016 | SSM |
| 呈交 Form C | 7 个月，另加一个月 e-Filing 宽限 | 会计期间结束的次日 | s.77A(1) ITA 1967 | LHDN |
| 提呈 CP204 | 提前 30 天 | 基期的开始 | s.107C ITA 1967 | LHDN |

有两行值得再看一眼。

**常年申报表不会跟着你的财政年结走。**它是自注册成立周年日起算的，而 s.68(2) 意味着
在公司注册成立的那个公历年内无须提交。在更改年结之后重画合规日历的公司，经常连带把
常年申报表也一起拖着走，那在两个方向上都是错的。

**第 258(1)(b) 条是一个往回看的期限。**对公众公司而言，传阅义务根本不是年结之后的
一段期间——它是股东常年大会*之前*至少二十一天。那个六个月的约束落在 s.340 上，管的是
会议。

## 第一个财政年度

第 248(1)(a) 条要求每一家公司的董事在**自注册成立日期起十八个月内**编制财务报表。
这是一项编制义务，不是提交义务——s.258 与 s.259 的时钟随后从你在那个窗口内所选定的
财政年结起走。

违反 s.248 的董事即属犯罪，依 s.248(3) 可处最高 **RM500,000** 罚款或最高**一年**监禁，
或两者兼施。请注意责任落在哪里：落在董事个人身上，不是公司。

那十八个月的宽容不是白给的。一个漫长的首个期间对审计豁免测试会造成什么，见
[你的第一个财政年度](/zh/accounting/first-financial-year)。

## 展期，以及绊倒人的那些提前量

第 259(2) 条允许注册官延长该期限，但**只有在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申请**才行。第 609(2) 条
是任何提交事项的一般展期权力，而 s.340(4) 涵盖公众公司的股东常年大会。
Practice Note 3/2018 列明每一类申请须提前多久送达。

| 情形 | 申请须送达注册官的时点 | 出处 |
| --- | --- | --- |
| 私人公司，无法及时完成传阅 | 传阅期最后一天之前至少 **7 天** | PN 3/2018 para 13 |
| 私人公司，无法及时完成提交 | 提交期最后一天之前至少 **7 天** | PN 3/2018 para 14 |
| 任何订明提交期为 7 天或更短的文件 | 该事件结束之前至少 **3 天** | PN 3/2018 para 9 |
| 就已获展延的期限再次展延 | 已展延期限最后一天之前至少 **7 天** | PN 3/2018 para 8 |
| 公众公司，无法及时完成传阅或提交 | 召开股东常年大会最后一天之前至少 **30 天** | PN 3/2018 paras 21–22 |

每份申请收费 **RM100**，而第 16 段说明白了：就已获展延的期限提出第二份申请，另收
RM100。SSM 并未公布展期长度的上限——第 7 段只是把在获批展延期内提交的文件视为已准时
提交。

那七天的提前量就是陷阱。一家到了六个月传阅期最后一天才发现审计尚未完成的公司，早已
错过了开口要更多时间的窗口。

## 迟了要付什么代价

两项各自独立的后果，而且它们不是二选一。

**行政逾期提交罚金**规定在经 2024 年 10 月 1 日修订的 Practice Directive 1/2017 第 17 段。
它适用于任何在订明时限之后提交的文件，而各级距要过了七天才开始起算。

| 迟了多久 | 私人公司 | 公众或外国公司 |
| --- | --- | --- |
| 超过 7 天，不超过 3 个月 | RM50 | RM150 |
| 超过 3 个月，不超过 6 个月 | RM100 | RM250 |
| 超过 6 个月，不超过 12 个月 | RM150 | RM300 |
| 超过 12 个月 | RM200 | RM500 |

第 18 段赋予注册官酌情权，在遗漏属意外或出于疏忽，或在公正与衡平的情况下，全部或
部分减免该罚金。

**罪行条文**则是另一个数量级。

| 条文 | 谁承担责任 | 罚款 | 每日持续罚款 |
| --- | --- | --- | --- |
| s.248(3)——未编制 | 任何**董事** | 最高 RM500,000，或 1 年，或两者兼施 | — |
| s.258(3)——未传阅 | 公司**及**每一名高级职员 | 最高 RM50,000 | 每日最高 RM500 |
| s.259(3)——未提交 | **每一名高级职员** | 最高 RM50,000 | 每日最高 RM1,000 |
| s.260(3)——EPC 证明书 | 公司及每一名高级职员 | 最高 RM20,000 | 每日最高 RM1,000 |

有两处不对称值得留意。第 259(3) 条系于**每一名高级职员**，完全没有点名公司，而
s.258(3) 两者都点了名。而 s.259 下的每日持续罚款是 s.258 下的**两倍**——Act 把「没有
呈报」看得比「没有传阅」更严重。

## 常见错误

- **把六个月与三十天读成一个七个月的期间。**它们是接力的。你的提交期限是你实际传阅日期的函数。
- **为了保险而提早传阅。**它会把你的提交期限提前完全相同的天数。
- **在期限当天才申请展期。**申请须在期限前七天送达，公众公司则须在股东常年大会前三十天。
- **以为审计豁免就取消了这些期限。**PD 10/2024 第 15 段让第 258 与 259 条对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继续有效，只是附上证明书。
- **围绕财政年结重排常年申报表。**依 s.68，它是从注册成立周年日起走的。
- **把 PD 1/2017 的罚金当成风险的全部。**RM200 是行政规费；s.259(3) 是对每一名高级职员 RM50,000 外加每日 RM1,000。
- **忘了「提交」的意思是一份获接受的 MBRS 呈报。**被质询并退回的呈交并未构成提交，而你在修正标记的期间，时钟并不会暂停。

## 下一步

拿去年**实际**的传阅日期——不是期限——从它往前推三十天。那就是你的 MBRS 呈报本该被
接受的日期。如果你惯常的审计签署与那个日期之间的间隔不足三个星期，那么那份展期
申请——传阅期限前七天——现在就该进日历，而不是等到需要它的那一周。

## Sources

- Companies Act 2016 (Act 777), updated text as at 1 August 2022 — 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Legal_Framework/Document/Companies%20Act%202016_Akta%20777_BI%20(1.8.2022).pdf (SSM)
- Practice Directive No. 1/2017 (Revised 1 October 2024) — Documents under the Companies Act 2016, the Lodgement Requirements and Related Matters — 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Legal_Framework/Document/Practice%20Directive%201_2017%20(Revised)%201%20Oct%202024.pdf (SSM)
- Practice Note No. 3/2018 — Clarification on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Time under the Companies Act 2016 — 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Legal_Framework/PDF%20Tab%205/pn_ss_609_2592_3404_eot.pdf (SSM)
- Practice Directive No. 10/2024 — Qualifying Criteria for Audit Exemption for Certain Private Companies in Malaysia — 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Legal_Framework/Document/PD10-2024-Qualifying-Criteria-for-Audit-Exemption-for-Certain-Categories-of-Private-Companies.pdf (SSM)
- Income Tax Act 1967 (Act 53), reprint as at 21 May 2024 — https://www.hasil.gov.my/wp-content/uploads/20240521-akta-cukai-pendapatan-1967-akta-53.pdf (LHD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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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 of truth: https://github.com/negaraku-md/NegaraKu.m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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